倾诉:肖游
文字:云娜
漆黑的夜空中,繁星释放着疲倦的光。人只要有机会站立在星空下,站立得足够久,脑袋里就会充满天问吧?而此刻,我站在星空下想爱情是什么?它让我重新思考起人究竟为什么需要伴侣。
我和珍离婚已经10年了。10年来很多关心我的人劝我再婚,我委婉地拒绝了。并不是我多么优秀,多么清高,而是因为我不能让自己再进入一个无序的生活,也不能糊涂地污染了别人的生活。离婚后我一直没弄明白爱情是什么?再糊里糊涂的成家已经不是我这个年纪的人所为了。大家诚意地劝慰我,不要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人生不能没有伴侣,还是好人多。可是我的一场劫难却让我时时在想人生要伴侣干什么?至今我没有理顺出清晰的答案,也就不敢想什么伴侣了。
我的第一次婚姻是以一场劫难结束的。1993年,我升任厂里的高级领导,我真想把单位建成本市同行中最好的企业,于是大胆在经营理念、人才使用、设备更新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尝试。我的努力使企业当年就创造了有史以来最好的效益,职工们也得到了很大的实惠。可是,我的噩运开始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接踵而来。
1994年春节的前一天,我接到检察院的电话。他们问起了我为单位购买机械设备的事情。购买这批设备时,我为了给国家节省10万多元,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我答应了中介人索要1万元好处费的要求。我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想让改革实践的步子迈得再快一点,尽快改变单位的面貌。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中介费,成为了我贪污的证据,断送了我的人生,成了我和珍婚姻结束的诱因。
当我被审查时,好像认定我犯了罪。调查人员多次向我提示党的政策,反复宣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实例,并否认了我将中介费给了介绍人。不管他们怎么说,我心中很坦然,因为我深知自己从没有伸手向别人要过什么,也从没有将国家的钱装入自己口袋。
但是,被审查的第二天,我得知珍也被找来了。我的情绪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从我当上领导以后,珍没有跟我享到什么清福,反而吃了不少苦。而今她又受到连累,跟着我担惊受怕,我自责起来,心情糟透了,坏到了极点。同时对办案人员产生了抵触情绪。
第三天,审查人员告诉我,珍昨天晚上做了一次口供并警告我,如果我不承认中介费在我手中,将书面证明我有罪。财会人员已经作证,中介费是我分两次从财务室拿走的。同时他们还有人情味地说,为了珍不受牵连,为了孩子,为了我的家庭不破散,还是让我一个人将这件事承担过去。听了他们的话,我开始感到事情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珍可能参与进来了,因为她和中介人接触过。
在事情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我乱了方寸,只能采取了遇到危害取其轻的做法,为了珍不受牵连,为了让孩子免受不幸,我自己承担了这一切。受审3天后,我相信了他们的话,只要说清楚中介费的去向,就放我出去。我这个法盲编造了自以为无法定罪的假口供,说把钱借给他人了。但是假口供不但没有拯救我,反倒成了定罪的证据。为我和珍埋下了离异的地雷。
法院判我有罪,我从此失去了大好前程,但我不后悔,我以名誉拯救了爱情。可是珍因此心情变得很不好,她生活在无形的压力下,郁闷的心情让她过早退了休。而我为了她有好的心情,再没有问她与此案有关的事情。我安慰她,一切都是身外物,不足取,不足惜。我还特意请书法家写了一幅两米长的字幅,上书“家庭和睦增百福夫妻恩爱值千金”,挂在客厅里。但是我的用情用心并没有成为我们爱情的催化剂。
外面富裕的生活很美好也很诱人,我跟珍说只要我们夫妻感情好,吃糠咽菜也甜的话在现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不但不能抚慰生活的伤痛,反而像是掩盖自己的无能,自欺欺人。
退休后的珍开始打麻将。我跟她说家里现有的经济条件不能支持她在麻坛上消耗,还有损于她的身体健康。我建议她去跳舞,这样可以忘记过去,也愉悦自己。她接受了我的建议,没想到我的建议将她推离了这个家。
珍通过跳舞认识了一些买卖人。她对我的感情有了微妙的变化。对我的提醒置若罔闻。我恳求她把心思放在这个家上,我为了家庭和睦没有和她计较过去,重要的是我爱着她。
也许是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也许是她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也许是她不相信我可以给她幸福生活的承诺,也许是她不想生活在过去的阴影之下,她主动提出了离婚。我坚决不同意,并向她发出了威胁。在我上班后,她离开了家,我查遍全市各个旅馆,都不见她的踪影,痛苦撕咬着我的心。
两年后,她又回来了。并提出办理离婚手续,我仍然不同意。她说,不同意她将上诉法院。看来我们的缘分已尽,我还念及着她的青春是陪我一起走过的,还念及着我们的孩子不能受到伤害。但我决不能通过法院来裁决我们的婚姻,好聚好散。有人说爱情就是为了让自己所爱的人幸福,爱情就是奉献,既然她跟着我一起生活感觉不到幸福了,既然她已经找到自己需要的,我为什么还让所爱的人痛苦呢?于是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所有的存款归她,房屋归我暂住,孩子由我抚养。
她走了,在我最需要爱情的时候离我而去。我忽然感到金钱是万恶的魔鬼,没有了钱的我反倒一身轻松了。
为了讨回自己的清白,我开始学习法律。当我知道如果自己申诉即使获得改判并不会对珍造成影响后,我便开始了自己的漫漫申诉路。我找到当事人,也在银行获得有力的证据证明我无罪,我向法院提出申诉,我满以为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获得清白,重新回到我为之奋斗的队伍中,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所在。
经过6个月焦灼的等待后,等来的不是意想中的喜悦,而是维持原判的通知书。法官告诉我,虽然原判决的证据不是事实,但是新的证据证明你与此案有关。更让我吃惊的是,他所谓新的证据,竟然是珍的谎言。她说中介费让她拿回来了,并告诉了我。
本来一个可以纠正的错案,被一句谎话变得迷茫了。我本来清白的人生,被我的伴侣用谎话遮盖起来了。当有人问她为什么这么说的时候,她仍在编造着:他要和我离婚。
我可以为珍付出一切,而她却将我的情感践踏。她已经不再是我的爱人了,但她毕竟永远是孩子的妈妈,为了孩子我不能伤害她,可我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永远都无法修复了。我的前妻带给我这样的伤害,我还能相信会有人和我真诚相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