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网络世界里,我一直以已婚女士的身份出现。虽然现实中的男友尚未向我求婚,虽然没有什么外因可破坏我和男友六年的恋爱堡垒,但我还是在网络上竖了道铁墙,希望我在网上的表现,不会招来帅得发呆的青蛙GG和DD们的青睐;更不希望男友在我的背后,把脸拉得比马的脸还长。
那是一个非常诱人的网站,以致我把它设为我的主页,每天在上面徜徉,如漫步花园,心情放松而愉快。我每天不停地灌水、发帖,用挣来的币值买非常多的首饰、服装,两天一换,弥补我现实中,无法穿戴唐宋服饰、十八世纪法国女人束腰阔裙妆扮、或是另类装束的遗憾,真正实现我从小就想当妖精的梦想。
情人节的那夜,我还念念不忘夜访网络。书桌上是一把黄灿灿的油菜花,是男友特地去郊外采的,说是让我看看早春的颜色。我的电脑上,是一捧红艳艳的玫瑰,是网友送的,他的名字叫太子,听来很有点汰渍洗衣粉的味道,我收获他的鲜花的同时,也收获一大把情话,吓得我不知把那些耳热脸红的话藏在何处才好。最后决定把这个包袱扔给男友,坦言相告,男友倒不紧张,只是问那网友多大年龄,有否婚配,太太怎样的话,翻来覆去问了三遍,最后见我真不知,才一挥手大度地说,当是小孩儿玩过家家吧,不过别过火。
两个月后的某天,我上网,见坛上网友全都在祝贺我大喜,吓我一跳,仔细一看,原来三小时前,我已成了那位太子网友的老婆!顿时就很不高兴,活生生的人,怎么就跟物品似的,一不小心就属了别人了?我在坛上大哭大闹,众网友是大笑大嚷,最后总算有人同情,引导我去找婚姻中介的所长,然后上法院申请离婚。我这才知道,咱坛上,除了卖服装的,还有当红娘的和裁决纠纷之处。
婚介所长说太子来申请我做他老婆,公告发出五小时没人有异议,且他的亲友团都投票赞同,而我这方没组织亲友团进行有效反对,0:5,太子就这么异常顺利地“讨”到了老婆。按着所长指引,我终于在坛上找到法院,提出申请,交上五百币值的手续费,并情真意切地告之太子:我有老公,并不喜爱这类游戏,如果不能离婚,我就从此退出此地江湖云云。幸好太子理解,在法院发布公告的五小时之内,无人有异议,判决允许离婚。我松了口气,终于赎回自由之身。
我把显示屏调得很黑很黑,即使是黑客来了也看不清屏。男友来时,我告诉他,显示屏坏了,过几天再修。男友大喜,他以为我总算有几天不再纠缠于网络,其实,我只是想让坛上那些关于我网婚的帖子,在这几天内,全部沉到很深很深的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