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人今年24岁,是吉林省柳河县某事业单位职员,月收入在600元左右,在当地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且非常稳定,还有养老保险、各种福利等。他有两次失败的恋爱经历,失败的原因惊人地一致:女友,主要是女友的父母,嫌他挣得太少。雨人对自己的现状则非常满意,所以感叹道:她们及她们的父母,都太虚荣、太世俗了!
后来,雨人又认识了几个女孩子,“几次接触后我就看出了她们那虚荣的、不正常的心”,“我不得不承认金钱的魔力”。
爱情是交易吗?在这种交易中,爱情到底是卖多少钱一斤?
我家经济条件一般
初恋女友要和我分手
2002年深秋,虽然我早已做好了分手的准备,可当这一天来临的时候,我还是觉得那么突然、那么难以承受。
我和兰2001年相恋以来,从未停止过争吵。开始我只是默默地忍受,以为慢慢地她会懂我。然而,我错了,争吵是女人折磨男人的一种方式,也是她对现状不满的一种发泄。我承认,在金钱方面我给予她的并不是很多,但在感情上,我却对她付出了全部,我为她精心编织的浪漫,难道她没有感觉到吗?
我的工作还算稳定,收入可以,在我们这个小城镇,和同龄人比起来我真的很满意。我心里清楚她和我吵架的原因,一是她家人娇惯出的小姐脾气,二是她的虚荣心在作祟,所以在金钱上我总是尽力地满足她。可钱这个东西,它哪有个底儿呀?只要你想花,有多少才够花呀?
所以,即使我把自己收入的全部都奉献给她,她仍旧觉得不够。当然,她话里没有表现出来,可我心里已经体会到了。她最初的温柔在一点点地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无休止地与我争吵。
当我发现她的脾气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不讲理的时候,我终于忍无可忍了,我从默不作声到与她针锋相对,于是,她跟我提出了分手。
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我对这段感情倾注所有,对它的未来充满无数美好的憧憬。我开始变得软弱,我妥协了。虽然我们一次次地争吵,但我们的感情还是真的。两个人冷静下来之后,我们又和好了。
可是裂痕也从此隐藏下来,在无形中,它一天天长大,与我们的真情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我并不惧怕爱情中的波折,从我们相处的那天起,兰的父亲就极力反对,原因很简单,我的家庭条件太一般。我不想为难兰,但又不想失去她。自始至终,我都在巨大的压力下追求真情,我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想她的家人最终会接受我的,因为我和兰是真心相爱的。
最开始的时候,兰对我们的感情所表现出来的坚定,确实让我非常感动,她可以为了我和亲生的父母闹翻。可是,随着我们的争吵一天天增多,她父亲的思想开始左右她的心。她是真的嫌弃我了,嫌弃我的家庭、我的工作,虽然事实上我家的经济条件并不比她家差,我的工作比她的工作还要好一些。
那真是一段昏天黑地的日子,在我们相处整整一年之后,差不多每次见面我们都在说分手,分手分手,虽然我有一千个不舍、一万个不舍,可是她已经不再爱我了,我再痴情又有什么用?
那一天终于来了,她冷酷地说:“不要再纠缠我了,你有什么资格爱我?你什么都不能给我!”她满脸的不屑、不耐烦,像一根根刺,刺穿我的尊严———连尊严都没有了,你还跟人家谈什么情感?
我明知道那些刺只不过是玫瑰花的刺,大男人,刺一下有什么了不起?可是这刺刺在心上,心怎么那么痛啊!痛!当初所有的誓言全都化成了烟,一缕一缕,久久不能消散。
这就是我的初恋。
再次恋爱 再次伤心
她要拿金钱来衡量爱情
等我慢慢从那段痛苦的恋情中挣扎出来以后,宇走进了我的心中。
宇给我的第一印象特别好,几次接触后,我们迅速地坠入了爱河。
有一天,宇哭着跑来告诉我,她的父母极力反对我们在一起。她说了很多,把她父母的观点毫无保留地全倒给了我。我的心里一片茫然,还有一些愤怒。我想到了兰的父母,难道天下的父母们都是以这样的标准为他们的女儿寻找幸福吗?
可是,我又差在哪里呢?论家庭,我家在当时虽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是中等家庭,父母都有养老保险,而且工资颇高,经济上根本不用我负担,姐姐正在考研,相信前途也是光明的。我的工资虽然不高,但按照我们当地的生活水平,已经足够用了,而且养老、保险、医疗等全都有。我差在哪里?我到底差在哪里?
我告诉宇,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同时心里暗暗发誓,我决不向她的父母妥协。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难道幸福的基础不是彼此喜欢、相互关爱吗?难道幸福的大厦一定要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我不信,我也不服。我决定去找宇的父母好好谈谈。我是成年人了,我要用成年人的方式来与她的父母对话,我一定要说服他们,让他们把女儿放心地交给我,让他们相信,我会给他们的女儿一生的幸福。
后来,我从朋友那里得知,宇的父亲患了肝病,而且病得非常严重。我想,先放一放吧,让他老人家好好静养,等他病好些之后,我再找他谈。我鼓励宇坚强一些,不要为了我而惹父母生气。我知道这种情况下她承受的压力比我要大得多了。
宇很高兴,她觉得我能理解她,能真正地关心她、关心她的父母。那时,我们都确信:我们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真的,只要有爱,我什么都不在乎。
就在这时,痛苦又一次袭击了我。周围的朋友含蓄地告诉我,说宇的品质有问题,他们劝我不要对爱太认真,不要陷得太深。我不相信他们,说什么也不相信,可事实又让我不得不怀疑。我发现宇的电话特别多,而且她接电话时总避着我,有一次竟然接了一个半小时的电话。我的心又一次隐隐作痛,不过我并没有直接问她,因为我觉得这是人与人相处最起码的尊重。
后来,她的母亲出场了。有一天,我正在单位上班,她母亲来了。我真的很意外。她的母亲是来劝我与她女儿分手的,她说出了许多我们应该分手的理由。那天我们谈了两个多小时,渐渐地我听出了她母亲的弦外音:她女儿很优秀,以我们家的条件,我根本配不上她女儿。
我既然爱宇,就应该尊重她的母亲,可我更应该尊重我的爱情。所以,宇的母亲走时,我告诉她:我决不会轻易放弃的!
第二天,我收到了宇的手机短消息:不要再等我了。
我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生机,失去了颜色。我的心再一次被玫瑰的刺扎得鲜血淋漓。我疯狂地给宇打电话,发短消息,我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两个月过去了,痛苦也就淡了。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了宇的电话,她很平静地告诉我,她父亲去世了。我知道这个时候她需要一个人在她身边,可是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思前想后,我还是去了。那段时间,我尽我的所能,给了她和她的家人我所能做到的。我的心中感慨万千,只希望她们一家能从巨大的悲痛中站起来,勇敢地面对生活。
那以后我们也没有太多的联系。又有一天,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说她妈妈胃出血住院了,她还说,她妈妈想和我谈谈。
我来到她母亲的病床前,老人家很直接地告诉我,她要把女儿嫁给我。你能想出我的震惊吗?是什么原因使老人家忽然改变了主意?
接下来我就明白了。老人家想要我家提供一套门市房,如果提供不了,拿出12万元人民币也行。
听完这些,我一直沉默不语。并不是我对宇没有感情,只是我无法接受这种婚姻。我没有反驳病榻上的老人,可是我的心里真的很不舒服。我找了个借口,离开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夜色阑珊,我点燃一根香烟,回想和宇相恋的一幕幕,我相信那是灰色的,仿佛我们从来都没有真正爱过,即使有过爱,也在无休止的“家庭条件”、“配不上”、“门市房”这样的关键词中变得破烂不堪。
我想痛了脑袋,终于想明白了一个不是道理的道理:当今社会已经不适合谈爱了,现在的人们更愿意谈钱,他们愿意用钱衡量一切,包括婚姻、爱情。
宇的母亲提出的条件没有错,但是我不能接受,我的婚姻不应该这么恶俗。
痛定思痛
爱情究竟多少钱一斤
接连两次的情场失意,使我对感情有了全新的认识。这以后我又认识了几个女孩子,几次接触后我就看出了她们那虚荣的、有些不正常的心。我并不反对人有虚荣心,但我觉得这虚荣得结合实际。灰姑娘的故事毕竟是童话。我们都是生活中平凡的人,为什么不去追求生活中最平实的幸福呢?
我承认幸福是建立在面包上的。为什么我身边的女孩子们个个都眼光高过了头顶?难道我没有错吗?我想啊想啊,头又痛了。是的,我也有错,我甘于平庸,不愿丢掉铁饭碗去下海冒险,我不能给那些对我充满了幻想的女孩子们任何金钱上的保障,兰和宇说得不错,我拿什么去爱她们呢?痴情?痴情多少钱一斤?人家要的是钱,或能变成钱的东西,不是情。
作为男人,没有事业,简单地说就是没有生活来源,何谈爱情与婚姻?以前我一直认为,找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和我差不多的女人,生活应该非常惬意了。早上一起去上班,中午回家吃饭,下午再上班,晚上一起吃饭,看看电视,做做家务,周末回双方父母家看看,这样的生活不好吗?
我错了。和我条件差不多的女人,又怎甘心委身于我这种工薪阶层的男人呢?人家要找一个大款、中款或小款,她们要拿青春赌明天,因为她们的青春很短暂。
是的,青春短暂,我必须趁着年轻多多攫取面包,现在的我,根本没资格谈感情。
成熟的过程是苦涩的,我发现我坚强了许多。女人和事业是男人永远的话题,女人是金凤凰,事业是梧桐树。我明白了。
所以我不恨曾经的两位女友,相反,我应该感谢她们,是她们让我懂得了人不应该满足于安乐,要不断进取才能获得真正的爱情。
我已经开始行动了,因为我不想再看到那些灰姑娘脸上的不屑与冰冷。
先事业,后爱情--我终于明白!
主持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拿金钱来衡量爱情,所以雨人也不必太痛苦、太偏激。如果你觉得上班下班、穿衣吃饭、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的生活很美,你尽可以坚持。每个人的幸福观不同,所以你不怨恨那些女孩子及她们的父母是对的。事实上她们没错,她们的父母更没错--当然,你也没错,这里面的人谁都没错。
在过去,你追求那种平平淡淡、从从容容的幸福生活,没错!在如今,你为了“不想再看到那些灰姑娘脸上的不屑与冰冷”而奋力追求事业上的辉煌,告别平淡,也没错。只要你高兴,你快乐!
七仙女嫁给董永,她觉得自己很幸福,董永也没有觉得自己配不上七仙女,也没有想到,哪怕是为了七仙女,他也应该去考取功名,或是去挣万贯家财。董永没这样想,七仙女也没这样想。寒窑虽破能避风雨,他们因相爱而知足;你挑水来我浇园,他们一边劳作、一边唱歌,他们是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