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美国死刑犯执行非常不容易,不仅需要付出最高可达2400万美元的“执行费”,而且执行的时间还“控制”在死刑犯自己的手里。
这可不是玩笑话,美国对于死刑的判罚及执行都非常慎重,主要是担心会出现误判。
其他刑罚出现失误有纠错的机会,而死刑一旦出现误判,人生就不能再复生了,所以会给死刑犯足够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美国死刑初次判决在州基层法院,罪犯不服可上诉至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后再上诉至州最高法院。本着对误判“零容忍”的态度,这套流程下来大概需要3~6年。
这期间政府需要支付大量的诉讼费、监管费等等,一套流程下来费用总计230万美元以上。
这个时候如果死刑犯不想死,可以向州长申请特赦。于是州长会非常负责任地让律师团队,把案情再调查一遍,看是否符合特赦条件。
此路不通就接着打官司,可从联邦地方法院~联邦上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一路上诉,即使没机会翻盘,这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
但这远远还没完,联邦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后,还可申请总统特赦。总统拒绝后,还有不少花样可耗费执行时间。
美国现在死刑执行的基本是注射方式,这里也大有文章可做。不想死的罪犯一般会要求提供执行者的资格证,及药品成分的检测报告。
而不少执行者及厂商不想给自己带来麻烦,会拒绝配合,这其中也会让执法机构大费周折。
拿到药品检测报告后,不管有没有问题,死刑犯都会以“成分有问题”为由上诉,从州基层法院,到联邦最高法院,又是好多年。
美国死刑犯的“断头餐”
真正到了执行阶段,还有幺蛾子。如果罪犯中间出现痛苦或痛苦时间过长,律师都会向法院申请暂停执行。
有幸命大被医院抢救过来,那就可以等养好身体后,法院再另择执行时间。
纵观死刑整个执行过程,可谓非常复杂,因而要等十几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多年,在美国都属于正常现象。
由于死刑犯的“怕死”,政府却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除了危害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的罪大恶极的罪犯,美国一般不会判死刑,因为相对于终身监禁,这成本实在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