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版权局开展了新一轮打击网络非法下载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提供电影、音乐、软件下载等几类侵权行为。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提供正版音乐网络下载的公司即便采用严密的保护措施却仍摆脱不了非正版的阴影,而另一方面,圈内竟然也存在着音乐公司私下里与非正版商合作的情况。
新歌录制三小时被非正版
“网络日益普及,而网络侵权也成为困扰我们的一大顽疾了!”华友飞乐唱片公司的新闻发言人赵小姐说。该公司旗下诸多艺人的作品通过网络传播风靡全国。但他们受非正版侵害也最大———网上各种非正版版本甚至比正版还丰富。
最离奇的是前不久黄征的一首新歌,在歌曲小样录制后的三小时内,网上就出现了非正版下载的链接。“那还只是一首用来内部试听的版本呢,连歌名都没有起好就被盗了。”赵小姐说公司查了很久也没有结果。
作为音乐公司,最宝贵的资源就是歌手在录音棚录制的原版音源,保护措施自然相当严密。赵小姐向记者展示了一首新歌的试听授权书,授权某门户网开展网络试听,其中条款对歌曲使用范围限制非常严格,特别强调“本歌不可转让”。“现在我们也普遍采用文件加密的形式保护歌曲。”赵小姐介绍,歌曲通过一种叫DRM的专用程序加密,用户只有输入密码,才能下载和播放歌曲。
赵小姐说,“但是现在非正版也讲究‘创新’,根本防不胜防!”不法网站找来电脑高手破解密码,歌曲就能随意被复制非正版。或者买通音乐公司内部人员,内外勾结盗走歌曲音源。更糟糕的是,他们还会动用黑客手段,直接攻入音乐网站,把正版音源统统抢走。“所以现在经常是正版新歌放到网上才两个小时就被非正版。”
个别音乐公司勾结网站
不法分子如此猖獗,难怪非正版层出不穷。但另一位音乐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向记者透露:其实有些公司会私下里向非正版商提供音乐内容,甚至“还是花钱操作”!
这位知情人士说,“很多新歌就是通过乱七八糟的非正版链接才广为流传的,所以音乐公司为了捧红自己的艺人或者某首新歌,就会主动把自己的作品送给不法网站,‘扩大渠道’。”
可是非正版传播歌曲岂不是影响唱片的销量而使音乐公司利益受损?知情人说“唱片不赚钱已经是圈里公认的现状了。大家都把目光瞄向了‘附加值’,即通过SP的彩铃业务赚钱。”一首歌曲走红之后,音乐公司就可以与SP合作,卖自己歌曲的彩铃。“卖一首歌曲彩铃赚的钱是卖唱片的100多倍。”
一家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北京总公司的负责人黄先生也肯定了这样的说法:“确实有这样音乐公司与非正版商合作的现象,如果歌曲火了,音乐公司会绝口不提非正版,但是歌曲不受欢迎,他们就会把责任推到非正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