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曾霞)为了整肃电信增值业务市场,减少不规范的代理收费行为,信息产业部又出新招,于昨天发布了《关于规范增值电信业务代理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不得为违法、高投诉的电信增值业务代收费。
该通知规定,代理方在向用户代理收取费用前,被代理方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该用户是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使用该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以用户开始真实使用为计费起点(包月制以用户开始定制为计费起点);代理双方应将用户订制、使用业务的记录保存至少5个月。
已付费用户对代收费用产生异议时,代理双方在15日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收费无差错的,代理方应先行向用户做暂退费处理。
信息产业部要求,SP在经营过程中,业务引起大量用户投诉的(如一周内或一个月内累计接到一定数量投诉的,具体数量视业务性质不同,由代理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或者被相关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罚且违规性质严重,代收费一方应主动或按相关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暂停为被代理方代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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