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本不应该争论的,因为『他国绿卡』和『他国国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只是不允许双国籍,并非不允许中国公民有他国绿卡!
分享一下各方观点及分析:
A答案:
现在移民非常火热,移民去美国、加拿大、澳洲、欧洲甚至东南亚一些国家,大家担心国内的食品安全、空气质量、政治环境等,也想去国外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并有更加舒适的居住和养老环境。
然后很多人都担心移民到了国外是不是就会取消中国的户籍,自己几十年来在国内交的社保交的税甚至好不容易获得的户口是否会不保?
其实不用担心,现在我们常说的移民是去获得海外的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绿卡”。获得绿卡后依然还是中国公民,享受过去在国内的一切福利,同时呢获得一个国外的居民身份,可以同时享受和该国当地人一样的大部分福利。
2018年3月份,上海公安局发布公告,称上海于当年5/1开始实行户口管理新政策,其中“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在此为大家解读下这则消息,大家不必惊慌。
1.注销户籍不会影响养老金的领用,很多在加拿大美国定居的朋友依然每年可以在国内领养老金。
2.注销的户口是可以恢复的,只需要回国居住定居,同时注销了户口仍然保留国籍,护照到期仍然可以换领护照。
3.注意,“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国籍”。
定居的概念是《获得外国长居签证或永居并在当地连续居住两年,累计居住不少于18个月》或者《取得国外合法居留签证5年以上(含5年),5年内在当地累计住满不少于30个月》。所以拿到绿卡,移民不移居的朋友不要担心,不会取消户籍。
4.这是上海的规定!不是全国的!不是上海户籍的就不要乱紧张了。
综上所述,如果各位获得了海外的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是“移民不移居”,也就是依然长期住在国内,户籍是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的,只有举家迁徙去了国外连续两年以上才需要去注销户籍,并且都可以恢复。
B答案:
所谓出国定居者必须注销户口,都是道听途说。
永久居留权或者绿卡(美国的永居证颜色),只是相当于在中国护照上,有一个没有限期的签证而已,给个证明卡。permit就是允许你去居住,但是没有选举权,如果坐了“移民监”以后,就可以申请归化入籍。
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
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的定义在原有规定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原则就是主动申请)
以前外国入籍是不要求中国大使馆证明的。
我99年留学,那时候规定像读外地大学一样必须到派出所,登记注销户口,我没有去,驾驶证因为不能年检,倒是注销了。
持中国护照,(中国境内护照的身份作用是和身份证一样的,你有户口为什么要注销你的身份证)
别说永居证还有很多人在入籍以后都用两本护照往返中国外国(爱尔兰)
C答案:
是的,拿外国绿卡当然就应该注销中国国籍,这是不容置疑的,依据就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至于有些游走于中国与外国之间的,说什么外国绿卡不等于国籍,那只是外国的说法,只是外国的解释,并不是中国的法律解释。而且这种解释实质上是一种诡辩,是在用外国的法律来解释、来评判中国的法律,这显然是极其荒谬的诡辩。试想如果用中国的法律去解释霉国的法律,霉国会愿意吗,会接受吗?国籍是一个人享受一个国家的国民待遇的根据,但是享受国民待遇的基础是履行了一个国民对国家的义务。那些拿外国绿卡的人长期都在外国定居,显然逃避了为自己原来国籍国履行义务,当然就丧失了拥有原来国籍的资格。而且这些人往往很多都会利用外国绿卡获得的在外国的永久居住权,来逃避原来国籍国的法律管辖、法定义务和法律制裁。同时这些人还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外国绿卡,参加外国的军队来攻打侵略自己原来的祖国,这纯粹就是窝里反的家贼,这种人有什么资格权力拥有原来的国籍?还有的用外国人长期在中国逗留,他们国家是不是也应该注销他们原来的国籍?对不起,不好意思,这是他们原来国家的事,注销不注销他们原来国家的国籍,由他们的国家决定,跟中国无关,不关中国的事,不要用外国的法律规定,来解释来规范中国的法律。一句话,要想保有中国国籍,就必须服从中国的法律规范。否则请便,哪里好去哪里,不要企图混水摸鱼几边得好处,又要逃避义务躲避法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