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新兴的业务领域,移动增值业务这几年可谓风光无限。数量众多的SP公司奇迹般在这一领域崛起:月入千万者决不是凤毛麟角;百万级别更是屡见不鲜;随便糊弄个几十万的算不上多如牛毛,但起码如鸡毛是绝没问题。于是乎SP发财故事成了行外人的神话。
可是随着神秘面纱一步步的揭开,招来的确是***人怨:缔造财富神话的SP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成了坑、蒙、拐、骗、抢的代名词。原来这其中居然隐藏着这么多的龌龊和卑鄙、阴谋和狡诈。又于是乎政府部门的严厉整治,运营商的严惩不怠接踵而来。整个行业春风得意之后,直接尴尬的步入了严冬。
但我们不禁要问:一个前途远大的行业其主要发展手段何以变成了坑、蒙、拐、骗、抢呢?如此多的赃款何以不用洗,就白了,以至于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呢?到底因为什么才造成移动增值业务今天的尴尬呢?
这里首先要说说运营商。
新世纪初两大移动通信运营商先后启动了自己的增值业务计划。只是不知为何,号称领导信息技术潮流的两巨头纷纷忽略了技术保障的前提:在没有任何技术系统的控制和保证下,只通过文字规定的约束,就将自己的网络开放给了SP,于是数以亿计的手机用户就成了待宰的羔羊。当SP们发现自己想给谁提供服务就可以给谁提供服务,不需征求他的意见,而且他不要不行,乃至不给他提供服务也可收取他的服务费时,这个行业就开始变味了。
我宁愿相信这是运营商的失误,而具体原因在于运营商业务负责人的疏忽(忘了)或低能(没想到)还有好大喜功(匆忙推出)。致使本处于行业绝对控制地位的运营商,放弃了自己的控制权,任由SP恣意妄为。正是这一失误使得增值业务行业误入歧途且泥足深陷,种下了今天的祸根。虽然04年运营商纷纷推出了自己的增值业务管理平台,但这时的许多SP已陶醉在堕落的快感中迷途而不愿返了。于是乎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某些SP们的智慧在攻击管理系统的漏洞和腐蚀运营商的管理人员上面积极主动的大放异彩了。
面对这一乱局,运营商们(主要是移动)放弃一招治敌的定制环节不狠抓,偏偏出台一些不着四六的政策,让抢钱的SP无关痛痒,让规矩做业务的SP却气愤难平觉得自己的良心实在多余,试举以下几例:
1、业务最高资费限制,包月由30元降到15元,按条由2元降到1元
这条实在好笑,用户自愿定制30元有何不可;如果不是自愿定制的,那抢30元叫抢,抢15元就不叫抢了?据说有的省份还在酝酿将所有高于10元的包月业务全部强行变更成10元,实在是脑子被驴踢了。
2、包月业务,沉默和单条过高用户不与结算
这条的出发点虽然尚可理解,但已经显出运营商不够厚道,用户不打电话你可以收月租费,用户关机没有收到SP下发的SMS就可以不付自己定制的业务的服务费了吗?完全的双重标准。
3、不问皂白的双倍赔付
只要用户说自己没有定制就要求SP双倍赔付,完全不看自己的业务管理系统中用户定制的记录。如果你发现了SP诱导用户定制可以从重处罚,但如果没有为什么不承认管理系统的记录呢?这种不遵从规则逻辑做判断,认为SP全是坏蛋的态度,只能促使SP全变成坏蛋。
4、业务免费期结束不得直接将用户转入计费
至今没看到通知说MISC开放了这个功能:让同一个业务代码可以先免费再变计费。白纸黑字的规定,居然把自己内部人员的违规暴露出来了。
如今终于看到移动要出台对于整顿行业靠谱的政策了(但不靠谱的也不知道会不会废除),只有严把定制关,从重处罚违规才能真正的净化行业。不过还要说句不中听的话,这次的情况只能形容为“知耻而后勇”,千万别说的和“壮士断腕”似的那么悲壮。两者应该都是褒义的词汇,但在这里,前者代表深刻的自醒,后者确是推卸责任的自我标榜。
再来说说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
增值业务都已经发展的如火如荼了,行业准入政策才姗姗来迟,让一大堆SP无照运营了好几年,实在有些讽刺意味。按说政策晚出台,更应该周密完善,但仔细看看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管理规定:真是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僵化保守的条条框框。同样试举以下几例:
1、注册资金1000万
增值业务本应具有丰富多彩的内容,而只有小SP才会经营那些用户范围比较狭窄,需求却五花八门,而收益对大SP来说比较鸡肋的业务。看看如今的增值业务市场,业务同质化多么严重,除了图片、铃声,就是互动、聊天,几乎每个SP都是这一套。难道只有有1000万的才能做好增值业务?
2、全国至少有六个分公司或子公司级别的分支机构
Why?真是想不明白,都互联网时代了,信息产品难道没有物理的门店就卖不成了?说没有分支机构就无法做好客户服务,又是个僵化落后的观点,印度都快成了全世界的客服中心了,也没见老外的客户因为服务的距离太远而急得要上房呀。
退一步说,分支机构一定要建,那建办事处不行吗?现在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已经不能注册了,只好注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但运营商根本不会和分公司签合同,结算款全部结算到总公司,所以分公司如果不作别的生意收入就为0。由于独立合算的分公司每月还要报税,我们还得每个分公司招个财务人员每月向税务局报空表,连税务局的人都问“没业务你们办分公司干吗?”,无语了,我也不知道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的老大们要干吗。
3、机械的分省备案和年检制度
备案就是把申请许可证时的材料和部颁许可证复印件往31个省通讯管理局派人送一遍(省管局不接受邮寄)。我就想不通,难道我们不去跑这一趟,省通信管理局就不知道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给谁发许可证了吗?
也退一步说,资料一定要报,咱网上申报不行吗?咱可是信息产业部呀,这点信息技术手段都用不了多丢面子呀,或者就是为了折腾SP?应该不至于吧?
年检还算有点道理,让省管理局能够了解SP在本地的运营情况。但有业务情况表格就行了,要SP的财务报表干吗?全是0的报表有意义吗,或者倒腾点别的小生意用的着向你汇报吗?
如此繁复的许可证审批和审查制度,只是起到了提高进入行业的资金门槛的作用,但没有1000万就作不好增值业务实在是一个没有科学根据的论断(纯粹是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更要命的是对拿到许可证后,SP的业务行为的监管,作为信息行业的国家最高管例部门,却没有任何行之有效的手段和雷厉风行的勇气:到今天被运营商掌握违规的确凿证据并给予处罚的SP为数不太少了,可从没听说哪家SP因为违规经营而被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吊销了许可证的。如此注重没有科学根据的市场准入游戏,而忽略真正重要的市场监管职能,这不是本末倒置吗?这样的化行业能不混乱吗?
最后简单说说SP
那些感觉新政出台天就塌下来的SP基本不是什么好鸟,被运营商逼良为娼的话实在不适合你们说。公道的说,你们要做鸡是自觉自愿的,运营商只是没拦着(准确的说是监管不利)而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难道骗别人的钱不必负责任,你们就心安理得吗?你们的胡作非为把整个产业搅得乌烟瘴气,让用户对增值业务从欣然接受变成畏如蛇蝎,你们是人渣,所以我懒得和你们理论了。奉劝一句:不要再叫屈含冤了,兜里那些因为运营商代收而拿到就变成白的的黑钱已经不少了,趁着由于政策法律缺失而既往不咎的机会该干吗干吗去吧。
建议运营商的老大们,作为行业的龙头,你们拥有国家赋予你们的垄断地位,你们的每一项政策出台都会对行业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必须谨慎周密,千万不要再拿自己的品牌开玩笑了,这次如果不是竞争对手和你们犯了一样的错误,市场格局怕是会有巨大变化了。
提醒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的领导们,服务准入不同于设备准入,没有固定的参数和指标可以衡量,你们需要关注的是如何把违规者清除出去,而不是只盯着有钱的才能进来。
似乎看到一丝光明了!但还不能确定天是否会就此亮起来!
如果污秽真的被扫除了,是否还可以期待乌云也能散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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