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斗事件余波未平,昨日,某网站又出现了一条以5元一张的价格叫卖《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的信息。一名叫“北极熊”的男子还表示,他将把这张DVD中的内容放到网上,供大家免费下载。而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昨天否认了作为重要物证的录像被人盗录的可能性。
记者昨天在某网站上看到这条叫卖信息:“转让《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1DVD,价格:5元,QQ::45978****”。在对方的网络注册资料上,记者看到:真实姓名:liujian,年龄:28,性别:男,城市:北京,网名:北极熊。随后,记者通过这位自称“北极熊”的男子留下的QQ号和他取得了联系。该男子表示,这部DVD现在正在出售,但是要买家自己去取,取货地点在北京的中关村。记者向他,如何才能证明他的确有“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的DVD时,对方回答说:“过些天我会把它发布到网上,供网友免费下载,到时再给你地址。”
记者问他这么做的意图时,该男子表示:“娱乐圈不就是供人娱乐的吗?”他拒绝透露该DVD的来源,只说:“想想现在是什么时代?信息时代!电子信号是以光速传播的,具体什么途径不能告诉你。DVD是韩国LG公司制作的,保证质量,你在外地,就等着下载吧。至于内容……你看过就知道咯。”记者问他,能不能现在就传一份DVD文件过来时,遭到了他的拒绝,“现在不行,我跟网站的广告赞助商还没有谈好。”随后,该男子称有事,就下线了,记者试图要他的电话,但他拒绝透露。
“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是目前法院审理案件中非常重要的物证,如果真的如这名男子所说,已经流传在外,并即将公诸于众的话,将对法院的审理工作带来不可避免的麻烦。对此,昨日记者还采访了负责办理此案的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该院公诉科两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敲诈李金斗案件”的办案人员现在不在。对记者反映的网上出现了叫卖《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一事,他们当即表示绝对不可能,在他们办案过程中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问题。
那么,如果“北极熊”真的擅自出售或免费传播“李金斗老师长春嫖娼录像”,他的行为会不会触犯法律呢?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的王一秋律师表示:“如果他真的有这样一张DVD,不管通过什么途径散布了出去,首先,他肯定侵犯了李金斗的名誉权,而因为录像涉及到‘嫖娼’等内容,所以他的行为属于传播黄色信息罪,具体会判多少年,要根据他的销售量以及网站的下载量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