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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歌曲版权之争激烈
网友【Ranger】 2005-12-09 12:15:11 分享在【明星/名人动态】版块    1    1
司文:阳一指责很荒谬 龙乐:飞乐道歉并反思

近日,飞乐唱片公司通过媒体宣称其名下歌手阳一的新歌《你爱上了他吗》出于"防止侵权"考虑,将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设置"紧箍咒",力争做到滴水不漏。这是一件保护自身权利的好事。但在其后的诸多言论中却超出了公正的界限,变成了对其他公司及歌手的贬低,甚至诽谤。

飞乐公司称:"阳一首唱的《回来我的爱》在' Baidu.com' 十大流行金曲风云榜上MP3下载已突破1704.8万人次大关,连续近10个月稳居排行榜的前10位,这在众多上榜歌曲中是绝无仅有的。阳一唱红的《回来我的爱》也随之成为炙手可热的"唐僧肉",一些本来就风马牛不相及的歌手纷纷瓜分阳一的胜利果实,占为己有,甚至收录在翻唱者的个人专辑中。"被他们点名的有徐靖博、刘方和北京龙乐公司的签约歌手司文等。阳一强调说:"包括我的歌曲在彩铃推广方面,全国有20多家公司在做,但经过我合法授权的只有四、五家,其它都是侵权的。"阳一特别指出:"《回来我的爱》当初是由词曲作者小曾独家授权给我的,到目前为止,他并没有再授权给其他任何人,某些人吹嘘已获得小曾的授权,这都是子虚乌有的。"

飞乐公司发言人表态:"《回来我的爱》最初是由阳一唱红的,十大流行金曲风云榜MP《回来我的爱》下载,全都是阳一的名字。徐靖博和司文此举是净收渔人之利!强占阳一的劳动果实!"

受到阳一与飞乐公司指斥的歌手司文及龙乐公司日前同样通过媒体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对事实做了澄清。

司文作为北京龙乐公司签约歌手,凭借《仙女》、《美眉》、《光棍好苦》等一系列原创歌曲及风格独特的彩铃歌曲受到了众人喜爱,声誉日隆。谈到阳一与飞乐的指责,他显得很平静,他说那篇文章的目的不言自明。他并不想参与这些无聊的争端,但他有必要澄清事实。

司文说:"我写歌10年,是一个原创音乐人,也是一个彩铃制作人。我演唱制作的彩铃到处都是,大多是我的原创。但也经常与朋友合作,我与《回来我的爱》的作者小曾(曾维胜)就是多年的合作伙伴。早在五年前,我们就合作了方正电脑公司的企业歌曲《超越未来》--这也正是他现在改名方正的原因之一。当时,我们合作的歌曲《知音》、《祝你生日快乐》等都很受网友喜爱,合作非常愉快。早在几年前,曾维胜就曾找过我,希望我来制作并演唱《回来我的爱》。但当时我正生病,再有就是我觉得自己是个原创型歌手,不想演唱别人的作品,所以就婉拒了。今年初,鉴于这首歌已有了一定知名度,曾维胜作为歌曲原作者也希望能通过彩铃获得一些实际利益。由于我在彩铃领域的知名度,他便委托我重新改编、演绎了《回来我的爱》,并正式授权北京龙乐公司--这一切都是有合同为证的。制作、演唱这首歌,我只是想很好地表达出歌曲的含义,并不想以此炒作。后来,这个彩铃在一些地区很受欢迎,下载量很高。曾维胜也非常喜欢我的版本,认为这个版本很有力度和激情。于是最近我们才制作了一个完整版,供网络视听。至于阳一所谓的' 侵权' 才真正是' 子虚乌有' 。' ChinaMobile' 是最严格讲究版权的,如果没有授权,我的彩铃能上线吗?说什么' 渔人之利' ,真是笑谈。大家都知道《回来我的爱》现在彩铃很火,但作为作者的曾维胜,目前只有从龙乐公司获得了自己的利益。也正是基于他对龙乐公司的信任,最近又亲自改词并和我合作了一个歪唱版本《回来我的钱》,并授予龙乐公司独家代理其版权。"

歌曲作者曾维胜也明确表示,他虽授权阳一演唱了《回来我的爱》,但从未授权其用于彩铃。阳一及飞乐公司的行为倒是构成了一种侵权,曾维胜表示将保留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龙乐公司作为飞乐公司的主要指斥对象,对飞乐的做法反倒表现出了一定的"理解"与宽容。龙乐公司有关人士表示:飞乐本来就是以擅长炒作而闻名的公司。而龙乐与之不同,是一个脚踏实地、务实发展的公司。这就是龙乐作为一个横跨音乐与IT两个行业,作风严谨的技术性公司与擅长炒作的唱片公司的区别。龙乐实在不希望介入这种事情,将它变成新一轮的炒作。媒体的发达使受众变得智慧了许多。大家都知道这件事的原由,无非是飞乐为了旗下歌手阳一的新歌所做的宣传攻势而已,这样的炒作飞乐已经是驾轻就熟了。但宣传完全不必出此下策,尤其不要建立在对别人的损害、贬低与诋毁上。这样的做法既不公正,也十分荒唐。

虽然龙乐不想参与争吵,但司文作为公司的签约歌手,龙乐便有义务与责任申明自己的立场与观点。从小的方面说,这是为了保护艺人权利,坚持公司利益;从大的方面,也是对维护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的一种推进。

龙乐公司有关人士认为:事到如今,飞乐应该,也必须对自身违反规范、恶意炒作的后果有所警觉与醒悟。从《老鼠爱大米》一直以来的混乱的版权争执到香香侵权演唱《江南》被海碟公司告上法庭,甚至到与养猪大县的猪农一起炒作《猪之歌》并最终成为笑柄……很多实例都在说明飞乐的价值取向存在缺失。我们承认,飞乐的炒作能力的确令人钦佩,但也应看到结果。有效的炒作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是美誉,一个是恶名。飞乐应该对自己的作为有所估量。

随着《老鼠爱大米》版权的一审后的旁落,至少在目前为止已成为一个事实--飞乐使华友世纪花6000万几乎购得了一个空壳。虽然事情还没有最终结果,但至少是一个警示:今后的行业将不再是混沌江湖,而是一个规矩的世界。龙乐公司有关人士说:"一个成功的公司首先应该是一个守规矩,负责任的公司。龙乐文化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版权代理公司,一直在音乐界享有较高的声誉。龙乐公司帮助众多版权人在无限增值业务中对其作品进行很好的推广,并帮助众多版权人获得了丰厚的收入。这才是真正应该做的。龙乐公司希望飞乐公司就那些没有依据的言辞做出道歉。但即使没有龙乐公司也不会将这种无聊的炒作继续下去,达到飞乐所擅长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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