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彩铃版权大战全面爆发:“水木年华”组合状告龙腾阳光,音乐人侯强以原创歌曲《回心转意》被擅自制成彩铃为由同样将龙腾阳光告上法庭;太格印象因《老鼠爱大米》告了广东飞乐,鸟人公司将空中网与万迅通先后告上法庭;……
2006年,彩铃版权大战方兴未艾:“水木年华”组合对最新单曲《完美世界》被非法提供彩铃下载的侵权行为作出强烈反应;《大长今》彩铃涉嫌侵权,多家制作公司将可能成被告……
彩铃的出现曾被认为是音乐非正版的终结者,可是现在彩铃自身却陷入了非正版的困局。这对于整个产业链自身各个环节的协作是不利的,对于用户也是一种欺骗的行为,损害用户的利益,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版权纠纷凸显环节之争
彩铃不仅实现了音乐所有权使用权的分离,而且通过在每个终端巧妙地控制了音乐的传播,限制了知识产权的复制性,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音乐非正版的泛滥,也使其成为音乐发展新的途径与市场。
计世资讯(CCWResearch)于2005年公布的一项调研结果显示,至2005年底,彩铃业务用户增长率将达到102.8%,用户数达到近6895.2万人,市场规模突破20亿元。
彩铃市场的繁荣,也掺杂着混乱。在彩铃的产业链中,彩铃版权的纠纷尤为突出,而众多的纠纷,大多是发生在CP或创作音乐的个人与SP之间。尽管彩铃模式遏制了终端上的复制和肆意传播,但没有遏制版权授权中的风险。这种彩铃版权的问题成了彩铃产业发展的阻碍,有业内人士认为,其中暴露的问题如果没有得到重视,这可能会引起整个产业链的断裂。
运营商作为“卖场”提供者,运营商的寡头垄断地位市场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处于产业链的上游;而SP是中间桥梁,把内容提供到平台上,供用户自由选择,下载使用;CP不直接掌握市场,处于下游的位置,较为被动。
而CP或唱片公司实际上掌握着彩铃的音乐版权,但是由于一些中小CP却惧于与SP和运营商沟通的高昂成本而不愿与其接触并放弃这一收益,这使得一些SP漠视版权人的利益。这样就容易引发版权的纠纷。
解决彩铃版权问题给用户最好的服务
彩铃版权的问题也直接影响了不仅对于自身产业的发展有害,而且也损害了彩铃用户的使用利益。目前,下载彩铃的信息费定价最高限额为5元。同样的价格,用户当然希望使用到正版彩铃,获得最好的服务。
而有些提供商是在未获得版权的情况下,私自把它制作成彩铃提供给用户。据报道,《大长今》彩铃的纠纷也就是这样的情况,获得独家授权的北京希马凯特公司称还没有制作过任何彩铃放在网上提供给民众,此前网友们在网上下载的那些《大长今》主题曲的彩铃都是非正版产品。原因是未获得授权的公司,私自将《大长今》主题曲制作成彩铃放在网上提供给民众。
这不仅对音乐创作者是不公平的,对于用户其实也是一种欺骗的行为。如此继续下去,定会导致彩铃产业的恶性发展。因此,各SP要重视起版权人的利益,在获得音乐网络传播版权的前提下,才放到平台上提供给用户。而CP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版权,运营商则要加强管理,在自己的平台上不容许非正版彩铃的出现。
只有产业链各个环节在维护自身的权利时,也维护他人的利益,才能保障整个产业链的稳固和发展。同时,也才能给彩铃产业的最终环节——消费者提供最好的服务,赢得用户的认可,保证彩铃产业的市场。
用非正版彩铃来“忽悠”用户,短期也许会得到一定的收益,但是从长远来看,只会损害自身的形象,这样就无法持续长久的发展。
作者:张光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