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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杂志结盟传统媒体 广告分成是盈利来源
网友【Ranger】 2006-04-03 09:51:53 分享在【精美灌水版块】版块    4237    1    1
见习记者 骆海涛 北京报道

“Xplus已经跟《精品购物指南》等传统媒体签订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另外正在和《竞报》、《南都周刊》以及一些视频媒体商议合作。”

3月26日,新数通中国区总经理夏鸿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主要的电子杂志平台有21家,但彼此的内容同质化非常严重,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与不同的媒体形态合作,而“优秀的传统媒体在内容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2004年,新数通创办了国内第一家网络杂志服务平台Xplus。2005年4月,Xplus获得了第一笔45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这笔投资来自联想投资、宏碁旗下的智融集团、招商局所属的招商富鑫,以及新加坡和开曼的风投基金。

今年3月,Xplus公布的注册会员数超过600多万人,单月杂志发行量超过400万本。

“传统媒体与电子杂志的合作或许是一个突破。”夏鸿认为,通过广告分成的模式,传统媒体则可以通过电子杂志在互联网上得以实现获利延伸。

据夏鸿介绍,在CP(内容提供商)提供了内容后,Xplus对待其平台上100多种杂志的商业流程是:专门的企划小组提供杂志定位和内容编辑方案,专业代工队伍制作视频、音频、Flash等多种形式的多媒体杂志;市场营销部门加载插入式网络广告;基于Xplus的发行平台,采用“订阅”或“单次点击下载”的方式进行线上发行,用户则利用P2P将杂志下载到Xplus专用的阅读器;阅读器的后台程序自动记录读者的阅读情况,进行底层数据分析,为CP和网络广告主提供效果反馈。

广告是Xplus盈利的来源,也是传统媒体在互联网获利延伸的方式。据夏鸿介绍,Xplus与CP的广告的分成方式有三种:一种是CP经营全部的内容广告,Xplus经营一两个插入式广告,在用户阅读时从服务器“飘入”杂志,并给予CP分成;另一种是Xplus与CP捆绑在一起,经营所有的内容广告,然后再作分成;第三种是CP将广告全部委托给Xplus,由Xplus来经营和分成。

“每一种分成比例都不一样,同时根据不同CP的权威性、大小、广告主认同与否等因素来调整相应的比例。”夏鸿说。至于广告来源,Xplus目前采取与广告代理商合作的形式。

据夏鸿介绍,目前传统媒体来源占Xplus的1500多家CP中的30%~40%。

另外,Xplus还将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把VoIP增值广告服务引入电子杂志。用户可以利用PC2Phone的形式,直接联系广告主的呼叫中心,由广告主付费。

“艾瑞市场咨询”的调查数据表明,2005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为31.3亿元,比2004年增长77.1%,首次超过平面杂志广告18亿元,而2005年中国广告市场总额为680亿元左右。同时,艾瑞的调查表明,已有超过2000万人有通过电脑阅读杂志的习惯。

在国内,电子杂志从去年开始“火”起来。去年,另外两大电子杂志平台ZCOM和POCO,分别获得了凯雷和IDG的千万美元风险投资。IDG还投资了从事电子杂志内容的《阳光电视导航》。

“近期我们会完成第二轮融资,金额肯定是千万美元级以上的。”夏鸿说,新数通为其电子杂志平台Xplus的新融资计划已经接触了国内外的六七家风投。

有分析师认为,单笔千万美元的风投规模属于尝试性的介入。由于电子杂志处于起步阶段,国内还没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难以对电子杂志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于从事电子杂志业务的网站,并没有平面杂志出版所需要的刊号等要求。但新闻出版总署曾称,目前正在拟定新的管理办法。

面对政策上的不确定性,曾任瀛海威COO的夏鸿强调“引导和自律”,Xplus为此专门成立了审读部门,对杂志的内容进行把关。

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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