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知道一件事:我被一个著名的、受人赞扬的人喜欢上了,这个人画画,搞戏剧创作。一位作家。一位幽默大师。幽默令我害怕。而且,还是个什么无政府主义破坏分子?帕特里西娅是这样说的。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无政府主义破坏分子是什么意思。有很多事我都不明白。不过,生活开始让我感兴趣了。
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报社的编委会会议上,那家报社刚刚录用我当实习生。有人敲门,进来的人就是他。他胳臂底下夹着个画夹,一手领着一个小女孩,两个小女孩一人戴一顶怪模怪样的橄榄帽。他把他的作品给总编看了看—那是一幅登在了这家报纸第一版上的画作—,然后就转向跟他打招呼的众人,接着是一阵哄堂大笑。那两个小姑娘围着桌子转了一圈,和我们每个人都亲了亲。然后,他们就走了。会议继续进行。这事我也就没再去想。
是因为他那两个女儿吗?孩子永远不会引起我注意。我总有个印象,觉得自己不曾有过童年,我小的时候也没有什么朋友。我的生活是封闭的,我总是坐在房间里胡思乱想,透过窗玻璃看天上飞过的浮云。
他又出现了。那天,我正在查报社的档案。我还记得,我穿的是一件玫瑰色连衣裙,克洛蒂娜式的衣领是白色凸纹布的。按照当时流行的玛丽·康特款式,连衣裙短短的,能让人联想到用白色吊袜带吊着的中统袜子的上部。他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正俯身在一张小桌子上,那桌子是专门用来查阅档案的。我抬起头来,望着他那探询的目光,那目光里有一种东西在闪烁。揶揄?兴趣?我盯着他。他从我面前绕了过去,进了总编室。我继续埋头干我的工作。一种奇怪的震颤突然传遍我全身。一直到那时为止,我不记得曾经体验过这么强烈的感觉,这么强烈的欲望。
两天之后,我被总编叫了去。总编是个彪形大汉,倒不怎么凶,他有两张王牌:身为一位知名作家的侄子,长得像克拉克·盖博(1901-1960,美国电影演员,饰过《飘》中的白瑞德)。在我面前,他扮演的角色是,一个不可抵御的勾引女人的男人。走进他办公室的时候,我浑身发抖,怕他把我刚刚写好的那篇文章摔到我脸上。虚惊一场。我刚到他跟前,他就用手碰了我大腿一下,装出一副出于无心的样子。不,他不想谈业务上的事,也不想批评什么。他脑子里装的是别的打算。也许他会重提吃晚饭的事?半个月前他就提议请我吃晚饭了。一点不错。他又提到了这件事,一边翻着台历,想要定个日子,让我不便推辞。心里想着要拒绝,但是我接受了。我们聊了一会儿,只是为了装装样子而已,他有一搭无一搭地问了我几个问题。我正准备要走的时候,他用手把我拉住了。
“知道吗?你很招我们那位大画家喜欢呢。可以说,你非常中他的意。不过,我可得提醒你:你也很中我的意。首先是中我的意……你明白吗?”
到了晚上,我风风火火地离开了报社。我钻进地铁,上了一趟开往和我的住处—就是说,我父母的家—方向相反的列车。
演员洛利塔身上的东西我一点也没有,不是那个年龄了—过了二十岁,想成为一个洛利塔就太晚了—,也没有她那种煽情的常识。有的只是引诱人的欲望。这也只不过是为了向自己证明还是个活着的人罢了。一点火星使生活变得有意思了,竟致使我忘记了那个总在缠扰我的惟一念头:死。既然得死,还活个什么意思?我从这个问题中得出的结论是:人生苦短,活着没用。
生活开始有了激情。开始有了困惑,也有了乐趣。
是个礼拜六,吃午饭的时候—每个礼拜六编辑部全体同仁差不多都要在一起吃午饭—,那位画家也在场。他叫我挨着他坐。我同意了。他温和地笑了笑,很满足的样子。一位同事对他“快乐的单身汉”—他在一次车祸中失去了妻子—身份进行嘲讽,提到一串名字,都是报纸上常常谈论的人。这个名单引起了一阵嘲笑,但在我眼里,这个名单使他变得更加诱人。出租车把我们拉回报社,他在车里吻了我。他的双唇有一种滋味,让人预感到了幸福。车停了,我下了车。他留在了车上。我头也不回地走了。他喊我,但我装作没听见。他又喊了我一次。
“我下星期三在家里等你。八点怎么样?行吗?我们去吃晚饭。”
我打了个手势,表示“行”。我兴奋得发狂。进了办公室,这一吻所带来的刺激达到了顶点。总编被画家在饭桌上的的作法激怒了,躲着我。我在约定的时间把稿子交给了他,他接过去,假装在看,皱着眉头,越来越不耐烦,最后把稿子扔到了地上。他怒不可遏。
晚上,我和那个被我称作“我的未婚夫”的人出发去度周末。一路上,那可怜的小伙子都在不停地说话,我根本没听,我在想别的。我在回忆出租车里的一幕。我还能感觉得到我那位大画家的舌头在我嘴里的滋味,感觉得到他在抚摩我的脸颊。汽车朝一座城堡驶去。时间过得太慢了。我开始觉得厌烦。我催着回去。到了早晨,我们就回来了。
星期天,下午五点。我身上燥得慌,像着了火似的。我在床上趴着,因为欲火中烧,小肚子硬邦邦的。我在想他。此刻他在干什么呢?在画画儿?还是在和女儿们玩?除非他出去了。或者……我连想也没想就抓起了电话。这个男人使我变得放肆、莽撞,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这种主动性让我吃惊。我拨了电话号码。他在家。他在工作,又说我并没有打搅他,“正相反”。他问我,从我们分手以后我都干了些什么。
“我在等你。”
这话是我说的?那边没说话,我不管。我接着说:
“我没功夫浪费时间,我现在就想见你,下星期三,那离得太远了!”
他还是不说话。他在犹豫,或者是在考虑。最后,他建议第二天见面。
“你让我感到惊奇,我的金发小姑娘。”
我们挂断了电话。
为了有足够的勇气实现我的决心,我开始自欺欺人,说我恋爱了。其实,我这不是爱,是肉欲。在恋爱的是我的身体,不是我的心。不管怎么说,我反正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我妈妈已经跟我说得够不够的了:我不会爱。
肉欲和爱一样,终究也是无法分析,无法下定义的。肉欲和爱在你身上说发生就发生了。你得相信,肉欲和爱是活的,但是你无法对它们进行仔细研究。
我和这位画家的奇遇,开始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他是个干预当代问题的艺术家。1968年5月,《狂人报》成了在那个疯狂罢课时期里继续出版的惟一报纸,他在那家报纸上发表速写,画的是革命的大学生,也画大学生们的对立面:那些戴钢盔的警察和政客。三笔两笔,速写就画出来了,还配着几句尖刻的话。
从那时起,我就横穿巴黎,从这头跑到那头,为的是在那间紧挨着他女儿们房间的屋子里,和他一起度过半个夜晚。我有时会听到孩子们的哭声或笑声,这令我感动。到他那里去之前,我要在镜子前呆几个小时,想让自己和那些自从他打光棍以来使他开心的女人相似,我在报上看到过这些女人的照片。我用北非的眉笔描眉,粘眼睫毛,把卷发染成金黄色,尽力让头发保持挺括、光亮。化好装之后,我就坐到我写文章的那张桌子前面,搜索枯肠地想些能使他对我产生好感的谈话题目。我花功夫去准备一些话,但从来也没用上过。他要什么有什么:才能,幽默,胆识,魅力,学养,机智。我呢,我觉得自己不具备任何优点。那好,我就靠身体来补偿吧,我的身体活力四射,光滑,丰满,他喜欢,这我知道。我们第一次作爱的时候,真让我大开眼界。因为我没有经验,或者说有也不多,我把他列为他那一类人里的绝对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