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近日委托北京市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本市销售的通信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在此次监测的移动电话中,共有5个样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原因均为外观和包装标识标注内容不全,如在产品上未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等。
名单顺序依次为:(序号样品名称标称生产企业标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
1.双彩屏移动电话(包装)深圳市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包装)TELSDAT1354544000598390
2.GSM双频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包装)厦门中桥通讯设备有限公司LG-浪潮G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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