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增值业务合作公司:
06年11月份结算单已于1月15日之前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到各SP联系人,请尽快按照要求提交发票,在附件中的可结算名单之内,但未收到邮件通知的SP,请尽快和我公司相关人员联系,11月份符合结算要求的SP名单见附件。
请于1月20日之前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发票和结算单签字盖章版。开具发票的要求请见上月通知中的《广东联通SP业务结算说明》
从本月开始,结算发票将通过广东联通增值业务运营中心服务窗口收取,各合作商可以直接递交或邮寄结算发票到服务窗口。
结算发票递交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66号新时空大厦一楼营业厅
广东联通增值业务运营中心服务窗口 收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37883219
特此通知!
各业务结算工作联系人:
SMS、WAP:杨翠莲
[email protected] QQ: 277840492
IVR 、炫铃:邓小江
[email protected] QQ: 415419600
附件1: 06年11月各业务结算付款汇总表-通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