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峰先生的《驴象之争左右手机电视?》评论了电信和广电在移动电视标准上的分歧,这里有些自己的浅薄观点,愿与大家研讨。
广电与电信在视频业务上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是众所皆知的事情,但是两者目前是否真的各自为政,没有调和的余地,我认为并非如此。
事实上,去年十月广电推出的CMMB标准,移动运营商也积极参与了标准的制定工作。中国联通和ChinaMobile是标准工作组最早的成员之一,而且CMMB标准工作组内部也有一个初步的共识:在以手机作为移动电视终端的情况下,业务管理和资费结算,应该由移动运营商负责。这同时表明,广电系统也认识到自己在市场推广和客户管理上与早已市场化多年的移动运营商的差距,也愿意与他们共享移动电视这块大蛋糕。当然,蛋糕分享的过程不会一帆凤顺,隶属中宣部习惯了以行政手段为管理方式的广电系统和隶属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擅长以市场机制为运作模式的电信行业,还需要时间来彼此适应。
至于ChinaMobile推出的MBBMS,由于我没有找到标准的具体内容,但是从名字和网上提供的资料来看,这套标准,是一个BusinessManagementSystem,即业务管理系统,应该是一套侧重于手机电视业务管理的标准,而CMMB侧重的,则是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技术,两者之间存在相互重叠和冲突的地方,但是更多的应该是融合。
而且,CMMB和MBBMS都是针对基于广播方式的移动视频的标准,这说明,广电和电信都认识到,通过广播网络进行移动视频信号传输,是移动电视的主流发展方向。
在移动电视业务上,除了合作,没有真正的赢家,这一点,杨海峰先生看到了,我看到了,许多朋友看到了,广电和电信的管理层也看到了。
因此,广电和电信在移动视频上,合作大于竞争,共识大于分歧。
有一条《广电拒入手机电视国标征集》的新闻,值得大家注意,广电拒绝征集的原因,我个人认为,除了行业利益归属,还有一条,那就是广电提倡的移动视频,决不仅仅是手机电视,前者的范畴要比后者广泛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