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开展2006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告
省内各电信业务经营者: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19号令)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
1、凡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青海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均应当参加本次年检;
2、基础电信运营商省级公司,也应当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材料的报送
1、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于2007年3月1日前报送年
检材料;
2、参检有关材料请在青海省通信管理局网站(qhca.gov.cn)下载,或到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西宁市南大街71号407室)领取;
3、年检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年检材料,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按时报送;
4、年检材料接收地址:
西宁市西宁市南大街71号407室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邮政编码:810001
联系电话:0971-8206719、8206720
传真电话:0971-8206720
三、年检结果处理
年检合格、年检整改和年检注销经营者名单等情况将在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供社会查询。
特此通告。
二00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