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被指传播彩铃侵犯著作权 遭索赔11万元
认为新浪在网站上传播《香水有毒》的彩铃侵权,北京太格印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索赔11万元。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太格印象称,2006年11月2日,该公司发现新浪在多个省、市、自治区ChinaMobile通信公司的彩铃网站、中国网通河北有限公司的悦铃网站及新浪网站上,将陈超演唱的歌曲《香水有毒》以彩铃等方式向公众传播。而太格印象作为《香水有毒》的词曲著作权人,新浪的行为并未获得他们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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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有限公司法务部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见到起诉书,不了解相关案情,无法对此案表态。
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