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当年,鲁迅为了雷峰塔的倒掉而欢呼了一番;现在,我们是不是也要为电信业的霸王条款的废掉欢呼一番呢?]
听说,ChinaMobile的霸王条款废掉了,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但我却见过未废的霸王条款,张牙舞爪的隐藏于伪善言词之间,用户的目光盯着这些可恶的文字,感受就是“有苦难言”,用户不满之一。“有苦难言”的感受我也有过,并不见佳,我以为。
然而一切业界劣迹的名目之中,我知道得最早的却是这霸王条款。我的朋友曾经常常对我说,电信用户就被压在这条款底下!有多少用户救了这些运营商,一类固定一类移动,本来固定应化作女人来报恩,嫁给用户;移动化作丫鬟,也跟着。一个行业,电信行业,得益的行业,看见用户口袋里很有钱,大凡用得起电信业务的人,口袋里就有些钱的,但只有心狠的人才赚得来,便将用户压在霸王条款的大山下,明白人为讨公道,于是就“用户不满”。我的同事讲起来还要有趣得多,理由大约是出于一部弹词叫作《电信条例》里的,但我很少读这部书,所以也不知道“不满”、“公道”究竟是否这样写。总而言之,用户终于中了运营商的计策,被压在一个重重的霸王条款下了。一些不平等的条款写在入网协议里,上面还写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话,这就是霸王条款。此后似乎事情还很多,如“消费者保护”之类,但我现在都忘记了。
当初我惟一的希望,就在这霸王条款的废掉。后来我上网了,在网上,看见这密密麻麻的条款,心里就不舒服。后来我看看书,说中国人又叫这霸王条款作“不对等入网协议”,其实应该写作“不平等入网协议”,是心狠的运营商自己造的。那么,里面当然没有用户权益了,所以我心里更是不舒服,更是希望它废掉。
现在,它居然废掉了,则普天之下的人民,其欣喜为何如?
这是有事实可证的。试到城、乡的用户中,探听民意去。凡有城市居民,乡村百姓,除了几个脑髓里有点贵恙的之外,可有谁不为用户抱不平,不怪运营商心狠的?
听说,原来有关组织和部门也怪运营商心狠,以至用户不满,想要拿办它们了。它们辩来辩去,终于辩不过公众,不敢再辩,到现在还如此。我对于有关组织和部门所作的事,腹诽的非常多,独于这一件却很满意,因为“用户不满”一事,的确应该由运营商负责。
当初,用户压在霸王条款底下,运营商独享好处。现在却不只是运营商独享好处了,用户也可以享受了。莫非运营商制订霸王条款的时候,竟没有想到霸王条款是终究要废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