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没人知道你是一只狗;网络消费时代,没人理睬你在卖什么。”不需要营业执照,只需要一个正常情况下不超过五分钟的简单注册,就可以上这些网络商城发布信息,看起来实在方便。
3·15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06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分析指出:“最近几年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方式吸引了很多的消费者,但由于其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以及监管的困难,消费者投诉也日渐增多,成为新的热点。”
记者从3·15投诉网拿到的数据资料显示,目前网络交易投诉占全部投诉10%左右,年总投诉量近5000宗……
今年3·15的主题是和谐消费。在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今天,互联网的消费和谐也首次被带到了公众面前。
“互联网时代,没人知道你是一只狗;网络消费时代,没人理睬你在卖什么。”网络消费者陈谰告诉记者。他的话有些夸张,但反映的问题却真实存在着:网络大门一开,提供了人人平等的信息环境,也为不良信息提供了便捷通道。
“分手的理由、旷工的理由、为婚外情打上保护伞……”在线下,这些信息很难成为商品被销售,但在互联网上就有了可能。这是记者从国内一家大型网络交易平台上看到的信息。作为23岁的新新人类,陈谰曾报着好奇的态度联系过发布信息的这些商家,最终发现其实是一环接一环的连环诱骗。
不需要营业执照,只需要一个正常情况下不超过五分钟的简单注册,就可以上这些网络商城发布信息,看起来实在方便。记者从某宝网了解到,目前淘宝商家注册量已达3000多万个(其中有的既是买家也是卖家)。而在基本没有市场准入限制(特殊商品例如药品和烟草等,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鱼龙混杂之下,网络消费和谐如何保证?
“网络交易市场混乱背后的监管问题值得各方面关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强调。他认为,对监管造成不利的因素主要有三:首先卖家往往是个人,不是法人单位,在政府部门没有存根,不好管;第二,中国设立行政许可法后,各级政府不得随意设立行政许可,一个新的许可出台需要通过人大和国务院审批;第三,目前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网络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全国性法规,卖家也不受实名制约束,难以依法进行追究。
混沌之初:仅凭行业自律不够
政府监管有着现实条件的制约,谁来为这些不良信息承担法律责任?行业可以自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