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指导小组、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电信用户委员会决定在电信行业联合发起“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倡议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将2007年定为“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年,自觉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电信服务质量水平。
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有关人士对记者说,“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年的行动主题是“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副主题是“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倡导诚信电信服务,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该人士说,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已经部署了贯穿全年的行动实施方案,分四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要求由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牵头,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配合,针对百姓反映强烈的电信服务问题,结合企业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导致用户不能放心享用电信服务的关键环节。
重点排查7个方面的问题:
(1)收费及资费方面: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模糊资费构成;单方面改变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各类业务特别是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强制服务并收费、诱导或欺骗消费、虚假宣传和乱收费等价格欺诈行为。
(2)营销管理方面:业务规程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故意隐瞒业务限制使用条件;没有经过用户自主选择并确认,单方面开通电信业务并强行收取服务费用;忽视对代经销商营销、服务过程的监督管理。
(3)服务履约方面:电信服务协议中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责权利不对等,未对有效期、资费等必需协议事项进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4)技术管理方面:未采取必要的技术管理措施保障服务质量;增值电信业务未全部纳入统一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业务管理平台存在漏洞,未严格执行“二次确认”等有效技术管理规定。
(5)合作管理方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合作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忽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正当权益;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自有增值电信业务的管理要求与对合作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的管理要求不一致。
(6)信息内容方面:传输和传播国家明令禁止信息内容,信息内容不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与先进文化的传播方向相违背。
(7)投诉处理方面:用户投诉受理、处理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和专用渠道不健全;用户需求和建议不能及时响应,用户咨询和投诉不能及时处理和答复;在处理用户投诉过程中推诿、逃避责任,不按规定和承诺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