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诉北京中搜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流氓软件侵权案”由于是本市法院受理的首起该类案件,由此被称为“反流氓软件第一案”。昨天,海淀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因为证据不足,“反流氓软件联盟”成员孙先生败诉。

孙先生称,他从2006年8月初开始使用中搜在线的“1Gphone”软件,事后发现,该软件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卸载干净,严重影响到原告电脑的正常使用。海淀法院认为孙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使用“IGphone”软件并导致其损害,因此驳回了孙先生的诉讼请求。
昨天,海淀法院还对另一起“流氓软件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同样理由驳回了李先生诉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至此,目前北京法院一审判决的所有流氓软件侵权案,全部以网民败诉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