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电器(600112)今日公告称,3月12日,长征电器及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长征电器、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商誉侵害纠纷”一案相关文书。
在起诉状中,原告上海华明要求法院支持其如下五项诉讼请求:第一、确认两被告长征电器和银河集团在某媒体上的报道侵害了上海华明的商誉;第二、判令长征电器和银河集团立即停止对上海华明的商誉侵害;第三、判令长征电器和银河集团赔偿经济损失1500万元;第四、判令长征电器和银河集团在上述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第五、本案诉讼费由长征电器和银河集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