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于1994年下发规定,出国一年以上的,应办理注销户口手续。2003年8月7日又公布了一项便民措施规定:自即日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中国国籍法规定: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后应当在出境前办妥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
在中国,由于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联系在一起,注销了户口,也就相当于注销了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是公民唯一合法的身份证件,所以已在国外定居入籍人员都不会主动去注销户口,造成目前国内有大量在国外定居或已入籍者在国内保留有户口和居民身份信息。
外籍华人不是中国公民。按照中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若加入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若在国内依然保留户口与居民身份证,造成双重国籍的行为,这是不合理更不合法的。
如果你真的已经取得了美国国籍,自然会有人通知你去注销国内户口的,你想保留中国国籍和居民身份信息都是不行的,也是不合法的。
据上海市公安局3月9日发布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中的第46条显示: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
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首先,官方消息的真实性不用质疑。
用大白话翻译一下,上面这段话的意思就是:
从今年5月1日起,凡是在国外定居或者是换了国籍的上海市民,
一个月之内必须注销户口,
消息一出,朋友圈瞬间炸了,因为这条新规,实在是牵涉进了太多人的利益。
那么,我们通过这个新规的常见问题,来参透一下其背后的玄机。
“定居”到底啥意思??
首先,换国籍我们都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定居”的含义是什么?
要不然公安局自动给你注销户口!!并已经在该国连续居住两年不少于18个月。
而就算中国公民未取得定居国家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连续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合法签证,并5年间居住满30个月的,
也视为定居。
所以,我们就得出了第一个已知结论:
持有PR的老铁们属于定居海外人群,
因为PR的本质是永久性的签证,且长度为五年。
所以如果你是PR持有人,那么这条新规早晚都会适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