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移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媒体互动类业务以及媒体宣传的规范化调整的补充通知(二)
各Monternet合作伙伴的:
近日,北京移动曾多次发布通知,要求各梦网合作伙伴对媒体互动类业务以及媒体宣传进行规范化调整。要求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互动业务的口播或字幕宣传中必须包含信息费资费说明,同时要标明“不包括通信费”; 所有业务宣传中不允许使用“免费试用”等免费的宣传用语,如果免收信息费,则标注“资费0元”或“本业务不收取信息费”;在宣传推广的宣传单页和网络页面等宣传材料中、业务资费说明必须和业务订购方式连接在一起,且字体、大小、颜色等基本一致,使用户能清晰识别。
从截至到目前的监测结果中,发现仍然存在宣传不明示资费的现象,尤其对“不包括通信费”的提示以及对资费提示的字体、大小、颜色等宣传的不规范现象尤其突出。
我公司将自7月起,对媒体互动类业务以及媒体宣传加大检测力度,并对6月30日前发现的不规范现象进行重点监测。若在监测中发现仍旧存在不明示资费或资费提示不规范的情况,将按照信用积分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北京移动数据业务中心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