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消息,今天上午,七大唱片公司状告Baidu.com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Baidu.com)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七家唱片公司就Baidu.com的MP3搜索引擎是否涉嫌侵权与Baidu.com展开激烈辩论。
这次参与状告Baidu.com的七大唱片公司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华纳唱片有限公司、金牌娱乐事业有限公司、EMI GROUP Hong Kong公司、SonyBMG以及它们的中国子公司新艺宝和正东唱片的代理人。
七大唱片公司在法庭上宣读起诉状称,Baidu.com在未经七大唱片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Baidu.com网站上对七大唱片公司录制的陈慧琳演唱的《记事本》等137首歌曲提供给网民免费下载,而这些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该分别为七大唱片公司所有。
他们称,Baidu.com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七大唱片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唱片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他们请求法院判令Baidu.com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在Baidu.com网站和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调查费用共计167万元等。
Baidu.com代理人辨称,Baidu.com是一家中立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按照技术规则为网络用户提供全面有针对性的搜索结果,供用户查询和使用,并没有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
因此,Baidu.com在法庭上请求法院依法全部驳回七大唱片公司的诉讼请求。
合议庭经过一个上午的审理,下午继续开庭,截至新浪科技发稿时审理还在继续。据透露,一审判决结果将在下月中旬公布。
转自: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