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重拍《红楼梦》而举行的“红楼梦中人”大型选秀活动,一款“恶搞”《红楼梦》的名为《红楼馆奴隶》的成人色情网游大为流行。与前不久发生的多起“恶搞”事件一样,舆论多关注的是“恶搞”制作者与被“恶搞”者之间的争执,起传播作用的网站应该负什么责任却少有说得清的。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网上名誉侵权、网上侵权非正版等事件中。
近日一项有6290人参与的调查显示,现在完全不知道“恶搞”这个词的人只占到全部被调查人数的1.8%。如果评选近年中国互联网的流行词汇,相信“恶搞”一词定会榜上有名。而在恶搞的背后,只为博得网民一笑的多为垃圾“作品”。由于这些作品的存在,不但助长了互联网上的不良风气,还使得一些人想入非非欲借“恶搞”一夜成名。
且说“芙蓉姐姐”,在网上这个普通女人的声名竟然波及到了欧美地区。甚至连远在澳大利亚租住的留学生,也能听到房东大娘提起“芙蓉姐姐”的大名。至今为止,Baidu.com一下“芙蓉姐姐”,可以找到相关网页约6,010,000篇;而谷歌一下,也有1,660,000项符合芙蓉姐姐的查询结果。因为恶搞成为习惯,不知道芙蓉姐姐还能否适应现实中的生活?
短短几年间,从当初头像被移植、拼接成各种版本的无辜中学生小胖,到胡戈与陈凯歌因《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而公堂相对,再到恶搞红色经典,“网络恶搞”正在渗透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同时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警惕和争议。或许,很多人要问恶搞者的初衷是什么?恶搞只是为了好玩吗?为了吸引注意力?还是为了成就虚幻的网络声名?
这些原因,可能是兼而有之的。然而,对于“恶搞”这种现象的责任追究,都还停留在被“恶搞”一方的权利人对“恶搞”作品制作人的问责上,或是停留在道德层面的谴责。为“恶搞”作品提供舞台和传播渠道的网站,是否也该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呢?毫无疑问,千千万万的大小网站也是“恶搞”的受益者,并且对恶搞起了决定性的传播作用。
这么说,有些网站肯定觉得很无奈。因为“恶搞”的作品,一般都是冲着网民的低级趣味和流量去的。事实上,各类网站正是恶搞作品的倡导者,从而给予恶搞者成名的动机和希望。所以恶搞作品才会层出不穷,恶搞现象更是愈演愈烈。比如某知名网站邀请芙蓉姐姐视频聊天,居然不穿内衣面对网民们“搞怪”,真是到了一发而不可收拾的地步。
其实,“恶搞”并非难以有效遏制的网络侵权形式。先说恶搞的源头——那些“恶搞”作品的制作人,就算他们精心策划了一个恶搞作品,那也只是停留在它的单机版上。就算制作者把作品传到了论坛上,发到了博客里,如果网站不做推荐或任何人不敢随意传播,那么看到作品的人数将很有限,这个作品的影响也就有限得很。
不过,这只是个想当然的推论。现实中的网络环境要比这复杂的多,而每个潜伏在电脑背后的网民,都可能成为这种恶搞作品的传播者。所谓的法不责众,很难去追究每个传播者的责任。毕竟在N道传播接力棒中,已经很难判断谁在传播又到了哪里。只是恶搞作品的制作者及承载传播的网站,他们是逃脱不了惩罚的,很容易从那里找到相应的证据。
中央外宣办网络局副局长彭波曾向媒体透露,网络局经过调查发现,某些网站为了谋求利益,不仅为“恶搞”作品提供阵地,而且还帮助其炒作,扩大影响,推波助澜。“恶搞”之风盛行,很大程度上网站难辞其咎。但作为查处网络侵权行为执法机关的版权局,在对传播网络“恶搞”网站的查处上,却并非如想象的那样顺利。
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赵红仕说:“有人认为‘恶搞’只是借鉴了他人的一些图画等素材,在思想和表达的意义上完全不同;另一些人则认为,‘恶搞’侵犯了权利人作品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但很多情况下,网站是否侵权很难认定。”可见“恶搞”这种网络行为本身的性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而今对这类网站的查处,也没有适合的规定。
据悉广电总局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规范互联网视频的新规,主要内容就是对放任自由的视频网站进行颇为严厉的清查和监管。业内人士预测,这一“铁规”的出台将会对互联网视频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而网络视频正是恶搞作品的重要载体,看来追究网络恶搞的侵权责任,网站将面临着严峻考验。当追责恶搞网站的铁规出台时,版权执法就能实现对号入座了。